創作類劇本決審會議紀錄
一、開會日期: 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下午2時
二、開會地點:國立台灣文學館 第二會議室
三、召集人:鄭邦鎮館長
四、主席:鄭邦鎮館長
五、紀錄:周華斌
六、出(列)席人員:評審委員林茂賢、李舒亭、陳姿仰、廖瑞銘、鍾明德,共5位出席;本館林佩蓉研究助理員兼研典組組長、周華斌研究助理員等列席。
【委員公推召集人為主席】
業務單位說明:於決審會議前,事先請評審委員各自針對上次複審後進入決審的七件作品圈選一位較好的作品,以作為討論的基礎,但林茂賢委員尚未圈選,暫時將票數統計如下。另外,宣布有關決審的規定,依據〈台灣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六項四款:「依進入複審之參賽作品進行決審工作,並經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票數通過,始產生得獎名單」。
【4位評審委員於討論前的統計票數】
序號 6〈莫比迪克在台北〉 0票
序號 7〈家有酷兒〉 0票
序號 8〈海灘上的波烈露〉 0票
序號10〈沒有桃花沒有源〉1票
序號14〈結婚地圖〉 0票
序號19〈派出所不打烊〉 0票
序號21〈請勿犧牲愛情〉 3票
主席:謝謝工作部門的報告,目前看起來,10號〈沒有桃花源〉暫時得1票,1號〈請勿犧牲愛情〉得3票。林茂賢老師的那一票投在哪裡,還不知道。今天評5人,若要三分之二才能選出得獎名單的話,就要得到四票,五票要得到四票。現在,請委員發言。‥‥‥ 詳閱完整決審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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