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類】評審意見
長篇小說類決審會議記錄
時間:2006年11月18日(六)上午10點
地點:國家台灣文學館第二會議室
主持人:吳麗珠代館長
主席:張大春
評審委員:宋澤萊、陳燁、張大春、舞鶴、蘇偉貞
記錄整理:林佩蓉
攝 影:林民昌
館長 :今天非常謝謝各位委員出席「2006台灣文學獎」長篇小說類決審會議。今年長篇小說共收到49件作品,經過王家祥、范銘如、陳雪、駱以軍、賴香吟五位委員複選後選出10件進入決審。要請各位委員決選二名,獎項可從缺或調整,由委員決議執行。
另關於〈大巴六九部落之【大正年間】〉一篇,經查證該作品已於2005年以《大巴六九部落之四:大正年間》(上部)為名申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簡稱國藝會)的補助,並日前完成結案,考量該作品與本徵獎辦法第四條衝突,又本獎項與國藝會之獎項,同屬文建會獎補助科目項下經費,避免有重覆領取獎金之慮,經委員同意,決議該作品不列入討論。
【宋澤萊、陳燁、舞鶴、蘇偉貞,公推張大春為主席】
張大春:先作「假投票」,選兩篇,每個人心目中最好的。
【第一次投票】
五票的一篇 :〈雪國再見〉
三票的一篇 :〈從蓮花巷到四季路〉
一票的二篇:〈流動的風〉、〈天地〉
張大春:先請各位評審說自己的評審標準與意見。‥‥‥
詳閱完整決審會議記錄
 |
頒獎典禮實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