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5日,午後,臺灣文學獎原住民華語文學創作獎在寬闊的會議室裡展開,此次的評審分別有:以詩歌(華語/布農語)見長的卜袞.伊斯瑪哈單.伊斯立端老師;對寫小說,尤其是歷史小說情有獨鍾的巴代老師;在小說和散文的創作中,關注原住民女性際遇和兒童議題的里慕伊.阿紀老師;集小說、散文、詩歌創作於一身,近年亦投入繪本書寫的乜寇.索克魯曼老師;以及來自學院教授臺灣當代原住民文學和現代詩的董恕明老師。
今年評審陣容在館方的精心安排下,除了有各個師長在文學上的專業和成就,亦可明顯看到在評審身分上以原住民為主體的落實。臺灣文學館蔡明諺副館長全程列席與會,尤能具體得見文學館對於「臺灣文學獎」發展的關注。此次參賽作品共有24件,分別為小說5件、散文5件和新詩14件,和往年相較,作品數量並無出現戲劇性的增長,而此賽事始終都有一種「量少質精」的特色,不知要將之視作是創作者對此徵獎的自我設限或是自我挑戰?或可再持續觀察。
綜觀此次參賽作品的表現:
1.再現與形塑傳統(文化)是各文類創作者共同關懷的主題:例如小說〈莿桐花〉和〈守護神〉分別與民族的「靈力」、「神力」有關;散文〈走過〉是個人/部落/民族/族群的敘事,也是歷史中待填補的原住民族記憶;新詩〈播種的不只是小米〉、〈傳.琴〉、〈可以是祖靈也可以是上帝〉、〈喪夢,虹橋前〉和〈雪.(族語)〉等,多在進行對「傳統」(文化)的省思與再製。
2.取材與剪裁生活是各文類創作者深耕拓墾的田野地:從生活中取材本是創作者在寫作上的重要取徑,然而這對具原住民身分的寫作者,未必如此,畢竟對大多數的族人,首在生活的第一現場(底層)奔波勞碌,無暇他顧,能再轉身為文,並且因此獲得迴響,實屬不易,正因為難得,那些能夠將目光與筆墨直面生活的作品,尤顯珍貴。在此不是指創作者比較「閒」才書寫,而是他們在生活的某時片刻,願意開始執筆如執鋤,挖掘生活中的「原物料」,如:小說〈每個工寮,每個星星〉、〈失聯的阿龍〉;散文〈傷痕,是光的出口〉、〈我是?〉;詩歌〈姑姑。別嫁〉、〈一直不想寫我的媽媽〉、〈親愛的都市〉等。
3.文學形式與內容的統一(和諧)是所有創作者(讀者)同情共感的關鍵:原住民以第一人稱身分投入創作,並引起文壇注目的時間近40年,值此時期經常為「主流社會」詰問:為什麼他/她是原住民卻「沒有寫」或「沒有提到」原住民?
這一解答早在1990年代瓦歷斯.諾幹參加「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的獲獎作品得到檢證,到了晚近也可以甘耀明《邦查女孩》、夏曼.藍波安《大海浮夢》及其他作品同場競逐,最終是《邦查女孩》掄元,再次證明,對每一位作者來說,最重要是寫出「好作品」,至於「好」的標準(判准)為何?
在評審會議上,經過近三小時的討論、對話、闡述、辯證以至「族語」勘誤、標點符號查證……等,凡環繞作品而生的種種課題,引起委員最多共鳴與深論激辯者,如:小說〈蚤〉、散文〈母親結〉和詩〈Mali〉,這三篇作品不只與前述一、二攸關,同時,創作者並善用「抽象的概念具體化」此一藝術的特質,將每一個人(事)的特殊性(特例),漫溢成人人都可體驗、感受、理解、思考、判斷以及創造的舟楫,進而在此人間世,自渡渡人。
最終,期許每位創作者——「文學獎」或有得失,但寫作卻是自己對世界敞開的最佳管道,生命如得開展,一時的失或將是恆久的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