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瑞金
2016年的臺灣小說金典獎,是由季季、平路、高天生、楊照和我五位委員共同評審出來的。今年的金典小說獎共有32部作品參賽,在初審到複審的過程裡,分別有一部作品因為出版日期不符徵獎簡章的規定喪失參賽資格,另有一部自行「退出參賽」,共有30部作品進入複審。以一年產生30部長篇小說而言,平均每月即產生2.5部長篇小說,可以說是臺灣小說豐收的一年。何況,合理推想,恐怕在這30部作品之外,還有比30部更多的作品未提出參賽,若然,在不算寬敞的臺灣文壇,長篇小說的創作風氣,也可說是相當蓬勃了。
本來文學獎設立的目的,鼓舞普通的創作風氣遠遠比挑選出參賽的優勝作品優先重要,尤其是像小說金典獎這種只有一名優勝者的「比賽」。金典小說獎多年辦下來,在創作者的心目中早已豎立標竿的作用。以每年都有這麼多的小說創作者投入長篇小說的行列,可以說金典獎已發揮強大的邊際效應了。當然執國家文學牛耳的臺灣文學館居功厥偉,但也不要忘了,國藝會的長篇小說創作補助辦法、各家出版社,以及民間機構舉辦的長篇小說獎,共同出錢出力打造出來的臺灣長篇小說創作環境,都有其推波助瀾的貢獻。
小說金典獎從8月到11月上旬,經過將近3個月的評審過程,評審們要從這些繽紛燦爛的創作中,形成共識再挑選出一部優勝作品來,的確需要有一段冗長而複雜的討論過程。在複審的階段,雖然委員間有一些共識,我們並不太困難的即挑選出邱致清的《水神》、阮慶岳的《黃昏的故鄉》、王定國的《敵人的櫻花》、陳耀昌的《傀儡花》及馬家輝的《龍頭鳳尾》等五步作品進入決審。其實五位委員中有人對於這五部作品之外的某些作品,都還有一些個人的堅持,但畢竟最後只有一位作者能獲得殊榮,每位評審大概都只能「努力」捍衛個人心目中的第一名。
以今年參賽的30部作品,內容、題材、表現方法都非常多元,在屬性這麼豐富、作者文學觀分歧,又多各擅勝場的作品中,不僅不能以單一的成績評審個人的文學評價標準一以貫之。決審會議時,在進入最後表決階段前,委員們大致上有些基本的共識是:一、金典小說獎是全國矚目的文學獎,選出來的作品必然是可以和社會有可能產生共鳴、可以對話的作品,其次,獨創、前衛的作品表達技巧、形式、觀念,應該獲得肯定,但由於它是國家級的,國立臺灣文學館主辦的文學獎,得獎作品對臺灣文學,尤其是創作者們可能發揮的啟迪,文學觀、文學潮流、文學風氣的影響也應納入總體評價時的考量。完全可以預期的是,評審們最後的共同決定,並不容易面面俱到。決審會議的第一輪,投票只有《傀儡花》獲得3票,得到2票的卻有3篇,可見勝負之間產距只是些微,其實也就是上得了梁山的都是各有來頭的英雄好漢,每一部進入決選的作品,都有他人無法取代的優點。第二輪勝出的《魁儡花》,也是複審會第一回合投票唯一就勝出的作品,可見它在評審委員們中的共識性最高。得獎的陳耀昌醫師多年前即以《福爾摩沙三族記》入圍金典小說的決審,此番有志竟成,同以臺灣歷史素材小說得獎,毅力可佩,恭喜他。